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及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就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规矩
近日,中央和省市纪委先后公开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此次通报的案例呈现出明显的节假日特征,有的顶风违纪组织公款吃喝;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有的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开始,由风及腐、由风变腐,最终身陷囹圄。这些案例是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反映出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不知敬畏、贪图享乐,反映出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依然突出。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守住纪律红线、法律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二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把作风建设作为促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强大动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
二、坚持纠树并举,营造新风正气
各二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和 “吃家长”“吃校友”“吃老板”;严禁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严禁违规收送或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粽子、“天价粽”“人情粽”等及其他礼品礼金;严禁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收送礼”;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铺张浪费讲排场、搞攀比、比阔气;严禁借节日之机编织“关系网”、拉“小圈子”,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严禁值班脱岗漏岗;严禁参与“带彩”娱乐、吸毒、赌博以及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推动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抓手,综合运用调研监督、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由风查腐”,防止“以风盖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持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坚决防止侵害师生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四风’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把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贯通起来,锲而不舍整治“象牙塔”内的“四风”顽疾和“蝇贪蚁腐”。
欢迎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共同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举报邮箱:jw@hbnu.edu.cn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