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度校级科研 项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571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深入推进清廉湖师建设,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径,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新时代廉洁校园建设,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和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对象 

我校在册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若以团体名义申报,需明确项目负责人。

三、课题指南

1.在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2.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减少权力寻租机会

3.坚持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实现自律与他律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4.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提高廉洁文化传播面、感染力

5.加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提质增效

6.健全政治监督工作机制,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7.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促落实机制

8.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研究

9.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落实省委容错纠错工作办法

10.健全风腐同查机制,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11.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12.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13.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4.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15.健全完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惩戒机制,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16.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7.深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认定和查处

18.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一体落实,构建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格局

19.纪律教育质效评价研究

20.分层分类推进警示教育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21.充分运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成果,推动优化区域治理、行业治理

22.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

以上课题供申报人员参考,申报人员也可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研究专长、工作实际等,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拟研究题目。

四、评审与管理

1.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四类。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3000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2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1000元,指导项目不提供经费资助。项目成果荣获市纪委、省纪委、中央纪委表彰或收录出版的,按等级分别增补500元至1500元的资助额度。

2.校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匿名评审,确定立项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20249月进行项目检查,课题负责人9月30日前提交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

3.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启动或逾期不能完成的项目视情况取消资助。

4.所有研究成果均应注明“此成果为2024年度湖北师范大学党风廉政专题研究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字样。

5.申报结项时须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高质量调研报告,或获评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等优秀论文或调研报告奖。在《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楚天风纪》、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等上发表的成果视为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

项目研究成果荣获市纪委、省纪委、中央纪委表彰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可直接申报结题并报销相关资助经费。其他因涉密等原因未公开发表也未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表彰的成果,校纪委将在研究周期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审鉴定,通过鉴定的予以结题并报销相关资助经费。

6.研究周期届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可申请延期1年。1年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者按撤销项目处理。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须填写《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度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书》,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双面打印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于2024412前至校纪委,电子版发送至校纪委邮箱。原则上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至少申报一个项目。

2.鼓励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进行项目研究。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一般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学校综合申报情况后,指定作为重大项目参与人的不受此限)。

人:陈  

联系电话:0714-6573766

电子邮箱:jiwei20060302@163.com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度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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