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354

校内各单位: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全面落实省纪委《关于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实施意见》(鄂纪发〔2023〕1号)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就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压实责任、强化作风建设

近日,中央和省市纪委先后公开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此次通报的案例呈现出明显的节假日特征,有的顶风违纪组织公款吃喝;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有的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开始,由风及腐、由风变腐,最终身陷囹圄。这些案例是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反映出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不知敬畏、贪图享乐,反映出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依然突出。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守住纪律红线、法律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二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把作风建设作为促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强大动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气象展现主题教育新成效。

二、纠树并举、营造新风正气

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感受社风民风的重要风向标。各二级党组织要利用节点契机,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与传承节日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勤俭过节。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超标准接待;严禁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严禁违规收送或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高价月饼、蟹卡蟹券及其他礼品礼金;严禁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收送礼”;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铺张浪费讲排场、搞攀比、比阔气;严禁借节日之机编织“关系网”、拉“小圈子”,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严禁值班脱岗漏岗;严禁参与“带彩”娱乐、吸毒、赌博以及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推动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三、强化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把作风建设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靶向发力、重点攻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调研监督、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纠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行为;深入纠治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对隐藏在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切实让铁纪“长牙”、发威,进一步加大‘四风’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把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贯通起来,努力取得作风建设更大制度成果和治理效能。

欢迎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共同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举报邮箱:jw@hbnu.edu.cn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