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清廉湖师建设,打造“好、正、实、优”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径,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申报立项,进一步搭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平台,营造浓厚研究氛围,构建良好研究合力;通过专题研究,破解实践难题,探索工作举措,形成一批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具有影响力的理论成果;加强研究成果运用,充分发挥优秀理论成果的实践指导作用,切实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申报对象
我校在册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若以团体名义申报,需明确项目负责人。
三、课题指南
1.完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更加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国之大者”
2.统筹贯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助职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3.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体系构建和路径实践
4.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机制
5.丰富清廉湖师建设的实践路径和有效抓手,着力打造“好正实优”学校
6.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7.坚持风腐一体纠治、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8.压实主体责任、贯通“两个责任”、深化基层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9.落实落细容错纠错、精准问责、澄清正名、教育帮扶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10.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11.强化“四项监督”融合,提升巡纪联动质效
12.深入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健全巡视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机制
13.持续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高质量政治监督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4.健全巡视整改监督联动机制,做实高校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15.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用内控机制,完善纪检监察队伍自我净化的制度规范体系
16.大学生廉洁教育探索与实践
17.高校科研管理领域的腐败问题及精准防治对策研究
18.新时代高校二级党组织廉洁文化建设路径研究
以上课题供申报人员参考,申报人员也可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研究专长、工作实际等,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拟研究题目。
四、评审与管理
1.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四类。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3000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2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1000元,指导项目不提供经费资助。项目成果荣获市纪委、省纪委、中央纪委表彰或收录出版的,按等级分别增补 500 元至 1500元的资助额度。
2.校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匿名评审,确定立项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2022年9月进行项目检查,课题负责人9月30日前提交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
3.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启动或逾期不能完成的项目视情况取消资助。
4.所有研究成果均应注明“此成果为2022年度湖北师范大学党风廉政专题研究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字样。
5.申报结项时须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高质量调研报告,或获评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等优秀论文或调研报告奖。在《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楚天风纪》、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等上发表的成果视为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
项目研究成果荣获市纪委、省纪委、中央纪委表彰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可直接申报结题并报销相关资助经费。其他因涉密等原因未公开发表也未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表彰的成果,校纪委将在研究周期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审鉴定,通过鉴定的予以结题并报销相关资助经费。
6.研究周期届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可申请延期1年。1年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者按撤销项目处理。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须填写《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度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书》,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双面打印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于2022年3月31日前至校纪委,电子版发送至校纪委邮箱。原则上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至少申报一个项目。
2.鼓励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进行项目研究。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一般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学校综合申报情况后,指定作为重大项目参与人的不受此限)。
联 系 人:陈 婷
联系电话:0714-6573766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度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