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发布者: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6-15浏览次数:1233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各科室职责是:
      1、综合室: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承担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受理信访举报及控告申诉事项;负责问题线索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和廉洁教育。
      2、纪检监察室:负责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承办有关党组织、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的函询谈话、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工作;检查作风建设及规定执行;负责监察对象一般职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
      3、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党纪、政务案件,承办申诉案件复议复查、党纪政务处分及执行工作;做好干部廉政档案、执纪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等。

  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称“巡察办”)是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巡察工作的日常事务,主要负责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要求;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具体巡察工作;负责巡察工作的制度建设;负责拟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专兼职巡察干部的组成、培训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分类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办理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